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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满分作文」______是一本无字书半命题作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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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馍馍是一本无字书

      (北京市十一学校,曹航宇)老饕是不会迷惑于夺目的霓虹招牌的,父亲绕过西安鼓楼的纷杂,转向回民巷子的青石路上。他翕动了一下鼻子,对我说:“就在前面,不远了。”

      老店油浸浸的味道窜进鼻腔。“伙计,两个馍。”那跑堂的小伙朝父亲点了点头。“那我要三个馍。”那跑堂小伙却嗔怪地看着我,“三个太多,先给你上两个。”我反问其为何,那小伙不语,忙不迭地溜进了后厨,端来两个装有干馍馍的素底青花海瓷碗,笑道:“馍来了,二位先掰着。”

      父亲娴熟地揉捻起手中白底黄印的虎皮馍,食指与拇指的默契配合使那海碗里堆起了一小撮大小均匀的馍粒。而我抠着硬邦邦的烙馍,指肚上却泛起了生疼的红印。父亲看见我碗里的大大小小的馍渣,打趣地奚落我的“外行”:“伙计不是怕你吃不完,而是怕你的馍掰不完。”我问这巴掌大的馍要掰多大才算“内行”,父亲笑道:“约莫蜜蜂头大小吧。”我一时语塞,暗想这吃馍贪心不得,否则真得掰到打烊了。

      “二十年前在这扛枪的时候,这馍可比烧火棍还硬。”父亲一边掂量起第二个馍,一边说,“冬天西北风太冷,吃饭时手又不能被僵住,便要用馍馍来锻炼一番,一练抗冻,二练耐疼,三练耐心……”我听得有些出神,自己碗里也开始有模有样地堆起一小座馍山,便嘱咐跑堂伙计端走浇汤去。从汉朝起打仗吃的干粮,到李唐朝廷佐汤的吃食,再到父亲关中当兵时陪衬羊肉的佳物,这馍的地位,说小也小,说大也大。

      “馍,两碗咯!”小伙的吆喝使我喉头开始翕动起来,只见那热腾腾蹿着白气的海碗中,油亮亮的奶白色汤汁中浸满了一整碗的“蜜蜂头”。馍粒恣意地吸收汤汁,迸发出“刺啦刺啦”的响声,原本的干馍霎时变得富有活力起来,竟涨成黄豆粒一般大小,变得丰腴饱满。馍馍看起来不会说话,但舌头却告诉我——它会;馍馍尽管颜色单调,可在食客的眼睛里却能绽放出一朵花。顾不上之前掰馍手指的胀痛,我抄起筷子,囫囵地吸溜着一碗辛勤劳作的成果,稀里糊涂,酣畅淋漓。

      一碗见底,父亲似乎连脸上的皱纹都被馍汤胀平了,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抹着嘴角感喟道:“馍掰得好,它就对你好,胃舒服,心里也舒服,这东西长得不咋地,却能让人顶饱啊。”

      我一边哈着气,一边点点头,馍馍在手指上镌刻下的印痕没了艰辛感,反到平添了一丝快慰,我索性扯开嗓子喊道:“伙计!再加一个馍,我自己掰!”

      品味馍馍,如同品读一本很有味道的书。

      作文点评:

      作者跟父亲去西安吃馍馍,辛辛苦苦将馍细细掰碎,浇上汤汁,馍粒在奶白色汤汁中丰腴饱满起来,再酣畅淋漓地享用,浓郁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在此过程中,听父亲讲自己入伍时借掰馍馍“一练抗冻,二练耐疼,三练耐心”,了解到馍馍的历史,于是,对馍馍的情感也深沉起来。作者从一道具有民族特色的食物上,不仅品出了生活的滋味,也品到了人生的况味,还品出了历史的意蕴,文章耐人咀嚼。

      篇二:芦苇是一本无字书

      (北京市十一学校,吴宇霏)最是平生会心事,芦花千顷月明中。

      过分年少的人,是无法品咂出芦苇的好的,当一千只大雁从横无际涯的芦苇丛上扑棱着掠出一池碧影,年少者忽地明白了什么。于是这一片芦苇便摇曳出了最朴素的追求,这才知晓了芦苇的好。

      爷爷是颇爱芦苇的老中医,常年,家里就有几束干透了的芦苇做装缀。我也不懂,这芦苇不就一片白茫茫的棉絮样吗,有什么好?爷爷也总是笑而不语,拍拍我的头,不做解释。

      家住在一条小溪旁,每到秋天就开满了芦花。这时爷爷时常驾一叶扁舟,在无人来访的时刻,闲闲地晃出一池秋色潋滟。而有人来访了,他便从小船上下来,给人诊脉、开药。我就看着他日复一日地重复这样相似的生活。爷爷也曾问我,半开玩笑似的,愿不愿意将来接替他的职业,也做一名中医。而想到这样毫不新奇的日子和平凡无趣的生活,我摇了摇头。爷爷的嘴角却又扬了起来,堆着皱纹,转身抚上他的芦苇,说:“爷爷我就像棵芦苇啊。”

      他的确像棵芦苇,是随波漂浮、日夜奔波的那种。有一次大雨滂沱的夜晚,家里的小门重重地被人撞开了,对方气喘吁吁地进来,拉着爷爷的手,求他一定要去看看他日薄西山的老母亲。爷爷二话不说,草草披上蓑衣就破门而出,抄起船桨,披开层层芦苇,在那人的指点下划去。而我,倚着摇摇欲坠的门,就看着他的身影,隐没在千顷月明的芦苇里。

      仿佛是五更,爷爷方才归来。除了药箱子,两手空空。“他们说家里实在没有钱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他对此这么解释。那连门都没得修了,这引得年少的我一阵更大的不快。原来,任何一个人对他都可以这样呼来喝去,而他竟还无动于衷!

      但在这个秋天,在我回乡参加爷爷的葬礼时,我仿佛蓦地明白了。葬礼那天,几乎全乡的人都自发地为他来送行,为他扯碎芦苇,洋洋洒洒地铺满在他的棺材里。他们议论着他的往事,抒发对他的缅怀,情真意切,不亚于他的直系亲属。

      对着一池的芦苇,我又想起了他破门而出的背影渐渐隐没在芦苇丛中的样子。他的确是像芦苇的。

      因为芦苇这种东西啊,以泥为根,聚族而居,平凡得无以复加。但它却生生不息、年复一年地蔓生,一根长出来了,便接连盈满了一整个池塘,让我看不见淤泥。爷爷读透了它,故他虽平凡卑微,却医者仁心,济世救人。他一生清平疏淡,却使一乡人都为之感慨。

      芦苇虽不似秋菊荣耀,也不似春松华茂,却灿烂千顷。它是爷爷一辈子的无字书,那么,我也希望它将会成为我的无字书。

      名师点评:

      与一般以某种自然物为写作对象的作文相比,本文的意蕴要丰厚一些,因为文章写了一个像芦苇一样的人。爷爷一生以芦苇为无字书,而“我”将以芦苇为无字书,其实包含了以芦苇为无字书和以像芦苇一样的爷爷为无字书两层含义。这正是作者构思的用心之处。